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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工费调整通知
2010-6-29
根据我院与杭州杰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日前签署的《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护工项目合同书》,自6月1日起,我院全体护工将划转至该公司作为公司员工,并由其统一管理。由于管理成本增加,经研究,决定自2010年6月1日起适当上调护工费收取标准,具体如下: 一对四护工20元/日、一对三护工21元/日、 一对二护工30元/日、一对一护工55元/日 护工待遇基本不变,并在每年末根据全年考核情况增加年终奖。 严禁患者及家属向护工发红包,严禁护工向患者及家属索要财物,如有发现上述行为,情节严重者,我院将责令患者出院,护工予以辞退! 杰朗公司将在我院常设办公室,护工费由患者及家属直接预缴至该部门。患者出院须先行结清护工费,方能办理出院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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