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高级卫技资格评审医学卫生刊物名录
2010-6-29
杭卫发〔2010〕127号 各区、县(市)卫生局(社发局),市直有关单位,局属各有关单位,市级直管医疗机构: 根据省卫生厅“关于印发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的通知”(浙卫发〔2010〕138号),现将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《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(2010年修订稿)》(以下简称《2010年修订稿》)转发给你们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在今年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,凡2010年1月1日以后发表的一、二级论文,以《2010年修订稿》为准。 二、未列入《2010年修订稿》,而曾列入以往公布的“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”的,如在2009年12月31日前发表,今年暂按相应级别论文处理。 三、有关论文的其他要求不变。 四、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
附件: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(2010年修订稿).doc(见资源下载区) 二○一○年六月九日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