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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心门诊、惠民病床实施细则

  1. 一、惠民对象
    1. 市区常住人员:持有《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》或社区出具《家庭困难证明》。
    2. 外来务工人员:限在市区就业并在杭居住半年以上,需出具《暂住证》、用工单位用人证明及生活困难证明。
  2. 二、服务内容
    1. 1、爱心门诊:
      1. ① 免门诊挂号费、免门诊诊疗费;
      2. ② 有医保的惠民对象,减免个人自负部分的50%,此项由电脑系统直接减免;
      3. ③ 未参加医保的惠民对象,减免全部门诊费用的25%,此款需凭发票及相关证件到我院财务科报销,报销时间:每周二、四上午。
    2. 2、惠民病床:
      1. ① 有医保的惠民对象,减免个人自负部分的50%,并补助每日一定的伙食费;
      2. ② 未参加医保且生活严重困难者,必须在出院前提出申请,并凭相关证件减免其住院全部费用的25%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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